现在研制费用归集有三个口径,一是管帐核算口径,由《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制费用财政办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标准;二是高新技能企业确定口径,由《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能企业确定办理作业指引〉的告诉》(国科发火〔2016〕195号)标准;三是加计扣除税收规则口径,由财税〔2015〕119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5年第9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7年第40号标准。三个研制费用归集口径相比较,存在必定差异。
差异:本项费用的管帐核算口径大于加计扣除税收规则口径。加计扣除税收规则口径中可加计扣除人员人工费用归集对象是直接从事研制活动人员,分为研讨人员、技能人员和辅佐人员三类。研讨开发人员既可所以本企业的职工,也可所以外聘研制人员。外聘研制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差遣企业签定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暂时聘任的研讨人员、技能人员、辅佐人员。而高新技能企业确定口径中人员人工费用归集对象是直接从事研制和相关技能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办理和供给直接技能服务的科技人员,而且在企业累计实践作业时间在183天以上。
企业在职研制人员的薪酬、奖金、补助、补助、社会保险费、住宅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制人员的劳务费用。
企业科技人员的薪酬薪水、根本养老保险费、根本医疗保险费、赋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宅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直接从事研制活动人员的薪酬薪水、根本养老保险费、根本医疗保险费、赋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宅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制人员的劳务费用。
例如:高新技能企业假如存在累计作业时间未到达183天的直接从事研制活动的研制人员,其产生的薪酬薪水等费用,不计入高新技能企业研制费口径,但该部分人员从事研制作业所产生的薪酬薪水等费用能够享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企业应留心将该部分人员费用依照管帐核算获益准则计入研制费用。
差异:本项费用几个口径的首要差异在于房子的租借费、运转保护、修补等费用是否归集。对高新技能企业确定口径,房子等固定资产的运转保护、修补等费用不计入,经过运营租借租入的用于研制活动的固定资产租借费计入高新技能企业确定研制费口径;房子等固定资产的租借费、运转保护、调整、查验、修补等费用不计入加计扣除税收规则。
(2)用于中心实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配备开发及制作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验手法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查验费等。
(2)用于中心实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配备开发及制作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验手法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查验费。
(2)用于中心实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配备开发及制作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验手法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查验费。
(3)用于研制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子等固定资产的租借费,设备调整及查验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转保护、修补等费用。
(3)用于研制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转保护、调整、查验、检测、修补等费用,以及经过运营租借方法租入的用于研制活动的固定资产租借费。
(3)用于研制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转保护、调整、查验、修补等费用,以及经过运营租借方法租入的用于研制活动的仪器、设备租借费。
例如:企业以运营租借方法租入的工作场所、实验室、试制车间等能合理分摊研制项目与非研制项目,其租金可计入高新技能企业确定口径的研制费用领域,但不可享用加计扣除。
差异:房子折旧费不计入加计扣除税收规则口径。此外,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研制设备的改建、改装、装饰和修补过程中产生的长时间待摊费用等可计入高新技能企业确定口径,但不计入加计扣除税收规则口径。
用于研讨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研制设备的改建、改装、装饰和修补过程中产生的长时间待摊费用。
差异:高新技能企业确定口径的研制费用包含“知识产权”摊销而加计扣除税收规则口径的研制费用包含“专利权”摊销,二者存在必定差异。
用于研讨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能(专有技能、许可证、规划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用于研制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能(包含许可证、专有技能、规划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差异:高新技能企业确定口径的研制费用包含配备调试费用和实验费用,而加计扣除税收规则口径的研制费用规模限于正罗列规模。
契合条件的规划费用、配备调试费用、实验费用(包含新药研制的临床实验费、勘探开发技能的现场实验费、田间实验费等)。
新产品规划费、新工艺规程拟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实验费、勘探开发技能的现场实验费。
差异:加计扣除税收规则口径及高新技能企业确定口径的研制费用规模中对其他相关费用总额有份额约束,而且加计扣除研制费用规模限于正罗列规模。
企业在享用研制费加计扣除优惠方针时需留心一些常见的问题。首要,企业在申报研制费加计扣除方针的时分应重视方针适用问题。首要体现为未精确界定研制活动、研制费用、研制人员等概念,需精确归集有关研制费用;未对享用加计扣除的研制费用按研制项目设置辅佐账、未别离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制费用等。其次,应留心研制费办理与财政核算问题,首要体现为未按管帐制度要求对研制开销进行管帐处理;未依照管帐准则有关规则区别研讨阶段与开发阶段,并将研制开销合理予以费用化或本钱化;对研制费用和生产运营费用没有别离核算、精确划分等。再次,应留心程序上的问题,首要体现为未按要求做好留存备检材料或许留存备检材料与实践运营本质不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