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C药物进入体内后,通过抗原抗体相互作用和肿瘤细胞“手拉手”,经内吞作用进入肿瘤细胞后,在溶酶体蛋白或低PH作用下进行降解。随后,小分子细胞毒药物在胞内以高效活性形式被足量释放,通过破坏微管蛋白或DNA的形式对肿瘤细胞进行杀伤。可谓定向识别、精准打击的“新型”,令肿瘤细胞闻风丧胆。
近年来,ADC药物在肺癌领域取得令人惊喜的突破。T-DXd以其后线%的亮眼成绩,开启了肺癌ADC治疗新时代。同时,针对TROP2、HER3、MET、B7-H3等靶点的ADC也显示出初步抗肿瘤活性和安全性。此外,ADC与免疫、化疗和抗血管治疗等药物联合治疗肺癌已在早期研究中展现出无限潜力。相信未来将有更多患者从ADC药物治疗中获益。
然而,在ADC药物临床应用过程中同样也会出现相关不良反应,加强对不良反应的有效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出药物的临床效力,对临床医生和患者而言十分重要,也影响着患者的生存转归。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ADC类药物的常见毒性和处理。
ADC药物常见的有不良反应包括血液学不良反应、输液反应、消化道反应、周围神经病变、肝、肺和心脏毒性等。
血液学不良反应是ADC药物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全血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等,严重的血液学不良反应可进一步增加出血和感染的风险。
在应用ADC药物前应进行全面血检,对于不符合治疗要求的患者应慎重用药,待血液指标恢复正常方可用药。在治疗期间也应定期监测血细胞计数,同时考虑预防性用药避免血液不良反应。
输液反应是ADC药物治疗患者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2.5%~13.0%。主要症状包括发热、寒战、头疼、恶心、呕吐、疼痛、呼吸困难等。
对有相关风险的患者,可使用预处理药物,以最大限度降低输液反应风险。在输注过程中和输注结束至少1 h内监测是否有输液反应发生。对于出现输液反应的患者,及时中断输注,并给予类固醇激素或抗组胺药对症治疗;对于发生严重输液反应的患者,建议永久停药。
消化道反应通常为轻度,可予止吐、止泻等对症处理。反应严重者应停止用药,如症状缓解,可考虑继续用药,同时考虑预防性用药。如反复多次发生 ≥ 3级消化道反应,则应考虑停止治疗。
周围神经病变的症状主要表现为感觉神经损伤,如各种感觉减退、感觉过敏、感觉倒错和烧灼性疼痛等各种神经痛的症状,严重者可出现四肢无力、蹲起困难、无法行走,甚至卧床。周围神经病变的发生率不同报道有所差异(13%-62%),但以1~2级周围神经病变为主。
当患者出现周围神经病变时,可给予B族维生素营养神经治疗;对于神经痛的症状,可选择加巴喷丁、普瑞巴林、阿米替林、文拉法辛或度洛西汀等对症治疗。
治疗过程中应常规给患者进行肝功能检查,若出现异常,应及时护肝治疗,若有严重或致死性静脉阻塞性肝病(veno-occlusive disease,VOD),则立即停止用药。
在ADC药物治疗过程中,如果患者出现呼吸困难、咳嗽、咯血,需警惕是否存在间质性肺疾病。同时密切关注患者其症状、体征和影像学改变。
若患者确诊间质性肺疾病,应立即停止ADC用药,考虑给予糖皮质激素治疗,并给予呼吸支持等干预性措施,以免危及生命。
应在用药前充分纠正基础心血管疾病,做好基线管理;治疗期间应动态定期复查心电图和心脏超声,必要时完善心肌标志物如脑钠肽或氨基末端脑钠尿肽、心肌肌钙蛋白I或超敏肌钙蛋白的检测。如LVEF降低不可恢复或严重降低,或发生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应永久停药,必要时请心血管专科会诊。
ADC作为抗肿瘤药物的新星,给患者带来生存获益的同时,也要关注其不良反应。临床医生在用药期间,要对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不良反应进行积极预防或给予支持治疗。知之而“治”之,是智也。让我们用好这颗“新型”,一起消灭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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