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373,5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433,100股)后的股本总额79,940,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是一家集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废气恶臭治理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主要服务于市政污水处理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客户,近年逐步开拓工业领域客户,如光伏、半导体、养殖屠宰、石油炼化、医药化工、乳制品、食品加工、喷涂、纺织印染、酿酒等行业,客户遍布全国各地。同时,公司也积极布局光伏、储能等新能源领域,致力于提供系统化的能源解决方案。
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废气恶臭治理设备、水处理设备、设备维修及运维服务。废气恶臭治理设备按工艺类型可分为生物除臭设备、离子除臭设备和其他工艺除臭设备,用途是使废气恶臭经过设备处理达到相关排放标准,给人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公司代理的水处理设备产品主要包括离心机、鼓风机、刮泥机、水泵、阀门等,是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转所需的设备;公司的设备维修服务主要针对废气恶臭治理设备、水处理设备进行维修和维护,帮助客户解决日常设备运营维修难题;运维服务是为客户提供已交付设备的常年运营监控和日常维护服务,及时避免或排除运行故障,以确保设备在运行过程中的稳定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步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6)。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对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内容进行了总结,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胡峰、许响生、赵鹏飞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胡峰、许响生、赵鹏飞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胡峰、许响生、赵鹏飞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陈步东先生所作《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3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线年度主要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带来的营运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升股东长期综合回报。因此,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比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年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年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步东先生、徐时永先生、吴意波女士、陈晓东先生、钱纯波先生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委托理财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步东先生、吴意波女士继续为公司向银行办理授信及借款等融资事项提供信用担保,预计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额度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步东先生、徐时永先生、吴意波女士、陈晓东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为适应上市公司监管规则的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本次制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另行确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日期、时间、地点及其他会议事项,并对外发布相关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生侠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