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 179 号远洋国际 A 座 17 楼 1706 室)。
方式:①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②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③营业执照副本。(如邮件报名需附上报名费汇款单,备注报名单位名称、采购编号。单位名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睦支行;帐号:53。并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支付方式:公对公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说明: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规定的质疑期限内提出。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如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