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临床检验设备、微生物分析设备及血液学分析设备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邮箱:,报名登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6.投标人(报价方)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报价方)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供应商应为医疗设备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及检验报告。(一包通风柜、生物培养箱及恒温水浴箱因不纳入医疗器械管理,可不提供)3.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时:(1)所投产品为国内产品的,提供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国外品牌产品的,投标人须为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或全国总代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授权说明: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国外品牌产品的供应商须具有生产商或全国(大区)总代理授予的有效代理授权书,非生产商或全国(大区)总代理直接授权的,须具有完整授权链。授权书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港澳台资企业或港澳台资控股企业和国内生产的国外品牌设备视为进口设备)。代理授权为代理协议(合同)的,在代理协议(合同)有效期内,可不再要求另行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书,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复印件即可。
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 。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1.本项目供应商应为医疗设备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及检验报告。(一包通风柜、生物培养箱及恒温水浴箱因不纳入医疗器械管理,可不提供)
(2)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国外品牌产品的,投标人须为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或全国大区总代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授权说明: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国外品牌产品的供应商须具有生产商或全国(大区)总代理授予的有效代理授权书,非生产商或全国(大区)总代理直接授权的,须具有完整授权链。授权书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港澳台资企业或港澳台资控股企业和国内生产的国外品牌设备视为进口设备)。代理授权为代理协议(合同)的,在代理协议(合同)有效期内,可不再要求另行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书,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复印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