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导原则旨在为注册申请人准备及撰写流式细胞仪配套用检测试剂注册申报资料提供指导,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进行技术审评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流式细胞仪配套用检测试剂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对申请人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相关人员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流式细胞分析是一种在功能水平上对单细胞或其他生物粒子进行定量分析的检测手段,可以在短时内高速分析大量细胞或生物粒子的物理和化学特征参数。流式细胞分析主要靠流式细胞仪和各种特定发光物质标记的单克隆抗体试剂组合检测来实现。流式细胞仪是集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激光技术、流体理论等技术原理于一体进行流式细胞分析的仪器,其工作原理为:将待测细胞或微粒进行特异性染色标记后制成单细胞或微粒的悬液标本,在一定气体压力下将待测样品压入流动室,用不含细胞或微粒的缓冲液(鞘液)在高压下从鞘液管喷出,包绕着细胞或微粒高速流动形成圆形流束(鞘流),依次通过流式细胞仪的检测区域。被荧光染色的细胞在激光束的照射下产生散射光和激发荧光。前向散射光和侧向散射光检测器把散射光信号转换成电信号,荧光则被聚光器收集,不同颜色荧光被双色反光镜转向不同的光电倍增管检测器,把荧光信号转换成电信号。散射光信号和荧光信号经过放大后,再经过数据化处理输入电脑并储存,根据散射光和荧光信号对细胞或微粒进行分类或计数。其中,前向散射光反映了细胞体积的大小,侧向散射光则反应细胞部分结构的信息;荧光信号强度代表了所测细胞膜表面抗原的强度或其细胞内、核内物质的浓度。临床流式细胞分析是将流式细胞分析技术与方法应用于临床医学,与临床疾病的诊断、分型、治疗、预后及预防等相结合的综合应用学科。其应用范围广泛,包括细胞生物学、血液免疫学、肿瘤学、感染性疾病、造血干细胞移植、器官移植等多个方面。临床流式细胞分析要求实验人员对整个分析系统、各种相关实验技术和方法有深入理解和掌握,并能对检测结果给予合理的医学解释。
本指导原则中“流式细胞仪配套用检测试剂”是指标记有荧光类物质(如荧光素、量子点等)、针对各类血细胞或组织细胞分化抗原的单克隆抗体试剂以及相关的质控品和校准品,这些抗体与血细胞或组织细胞的各类抗原分子特异性结合,与相应流式细胞仪配套使用,对人血液、骨髓液、其他体液或组织标本中的被标记细胞或分子进行分类和计数。由于多方面差异,本文内容将不包括预期用途为利用流式细胞术进行特异性目的细胞分选的检测试剂。
综述资料主要包括产品预期用途、产品描述、方法学特征、生物安全性评价、研究结果总结以及同类产品上市情况介绍等内容,应符合《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械〔2007〕229号)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形式与基本要求》(国食药监械〔2007〕609号)的相关要求。
说明书承载了产品预期用途、实验操作方法、检测结果解释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等重要信息,是指导实验室工作人员正确操作、临床医生针对检验结果给出合理医学解释的重要依据,也是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的重要文件之一。流式细胞仪检测专业性较强,对产品说明书的编制进行必要的指导显得更为重要。该类产品说明书除对单克隆抗体试剂做必要的介绍外,还应对样本采集、样本处理及保存、仪器校准、检测质量控制、结果分析等相关步骤作详细描述,以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产品说明书的格式应符合《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械〔2007〕240号)的要求,境外试剂的中文说明书除格式要求外,其内容应尽量保持与原文说明书的一致性及完整性,翻译力求准确且符合中文表达习惯。产品说明书的所有内容均应与申请人提交的注册申报资料中的相关研究结果保持一致,如某些内容引用自参考文献,则应以规范格式对此内容进行标注,并单独列明文献的相关信息。结合相关法规要求及流式细胞分析的特性,下面对流式细胞仪配套用检测试剂说明书的重点内容作详细说明,以指导注册申报人员更合理地完成说明书编制。
单色试剂通用名称建议采取以下命名方式:被检标志物名称+检测试剂盒(流式细胞仪法-荧光素)。多色试剂的命名可以结合靶抗原、目标细胞或组织、荧光素及临床预期用途等信息综合进行判断。
(4)强调:实验操作人员应接受过流式细胞仪检测的专业培训,具备相关的实验操作资格,实验室应具备合理的生物安全防备设施及防护程序。
(1)主要是对特定荧光素标记的单克隆抗体特征的描述,应包括抗体特异性,杂交瘤细胞,免疫球蛋白特征,荧光激发及发射波长,偶联的荧光素,抗体浓度以及其他非抗体成分组成及浓度。
(3)建议将实验需要但本试剂盒未提供的主要材料进行列举:如与之配套使用的红细胞溶解试剂、稀释剂、细胞/血球计数仪等。
包括试剂盒的效期稳定性、开封稳定性、运输稳定性等有关试剂保存的重要信息;如有必要,应注明试剂表面变化或变质时情况的描述及相关警示。
样本采集和处理的目标是获得均匀的单细胞或其他生物微粒的悬液,同时必须尽量保证其活力和完整性。样本操作不宜过度,避免对其结构和抗原性造成破坏。故对于流式细胞分析而言,样本处理对实验结果至关重要,应尽量减少由于样本采集或处理不当对实验造成的影响。
(1)所需的样本量、采样方法(对抗凝剂或抗凝管的要求)及样本采集的注意事项,尽量引述相关标准操作规程。
(2)样本处理:溶血洗涤(或非洗涤)、细胞分离和提纯描述、离心和固定等方法;样本保存、转运的条件和方法。
(3)染色前稳定性:即采样后在合理的保存条件下,多长时间内必须进行抗体标记(染色);如果不同抗凝剂样本的稳定时间有差异,则应分别进行阐述。
(4)染色后稳定性:即样本在完成抗体标记后至上机分析前可以稳定保存的条件及期限,最好结合染色前稳定性的要求对上机分析前的稳定性进行综合阐述。
(5)避免使用的样本类型,如有微生物污染、乳糜、凝集或细胞活力不达标准等,在一般情况下应避免使用上述样本,除非样本有不可替代性,则应说明处理该种样本的方法,并应在结果报告时明示。
(7)样本处理过程可能对细胞活性造成一定影响而导致活性细胞的比例降低,如果细胞活性对实验结果的解释非常重要,生产商需提供细胞活性的评估方法,避免非活性细胞的非特异性结合从而影响检测结果。
6.【适用机型】所有适用的仪器型号,如对配套用软件有要求也应做说明,并提供与仪器或软件有关的重要信息以指导用户操作。
7.【检验方法】对于流式细胞分析而言,实验操作步骤对实验结果的影响至关重要,因此,应详细说明达到最佳染色效果的实验操作各个步骤,包括:
(3)详细阐述试验操作步骤、注意事项。如对照的设定方式及类别(同型阴性对照、阳性对照、正常人血细胞对照等),设门方法举例及代表性数据图示;靶细胞分类计数的方法及步骤、计算公式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4)校准:适用校准品的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及货号等详细信息,校准品的使用方法、推荐的校准周期及相关注意事项。
(5)质量控制:适用质控品的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及货号等详细信息,如果质控品和病人样本的使用方法不同,生产商应注明必要的指导和解释。建议在质量控制环节注明以下字样:“如果质控结果与预期不符,实验室应重复试验以保证结果的可靠性。如不能获得可靠性结果,则不应出具检测报告。”实验室应负责质量控制失败的解决方案。
应注明待测标记细胞或分子在常用样本类型的正常参考值(范围),简单介绍设定该参考值(范围)所选健康人群的特征,如有必要,需对不同年龄段人群、不同性别或具有明确地理差异人群的参考值分别进行详述。
建议注明以下字样“由于地理、人种、性别及年龄等差异,建议各实验室建立自己的参考值(范围)”。
由于流式细胞仪分析技术的专业性较强,检测过程中的影响因素较多且同一分析目标在不同人群的表达复杂多样,因此,流式细胞检测的数据分析、结果解释和出具临床报告经常具有较大的挑战性,结果解释不当可能对病人的诊治造成很大影响。建议负责数据解释和出具报告的实验人员需经过正规的技术培训且有一定的临床经验,二者结合有助于对实验数据作出合理的医学解释。
产品说明书中的本部分内容应对上述情况进行必要的建议,还应对设门方法、数据分析、异常值处理、临床相关提示等内容作出合理解释。
(1)本试剂盒的检测结果仅供临床参考,对患者的临床诊治应结合其症状/体征、病史、其他实验室检查及治疗反应等情况综合考虑。
(2)使用该试剂的其他限制,如样本、保存方法、保存时间,特殊患者可能出现的不正确结果,仪器设置不当的影响等。
(1)精密度:简要说明精密度评价的方法,建议以列表的方式列出批内/批间、日内/日间、运行内/运行间精密度等信息,以标准差(SD)和变异系数(CV)的形式表示精密度研究结果。
(2)线性:包括细胞计数浓度范围和待测目标物阳性细胞百分比浓度范围两类,申请人应对适于待测标记物的至少一个指标进行合理验证,简要注明实验方法、所用仪器及软件等信息。
(3)对比试验研究:简要介绍参比试剂(方法)的信息、所采用的统计学方法及统计分析结果、图示。
(4)分析特异性:有关交叉反应和干扰因素的验证信息或风险分析。如:对溶血、高脂、黄疸等内源性干扰因子的浓度限值要求,样本中可能存在某些内生物质与待测抗原有相似化学结构或抗原表位,如自身抗体、蛋白、激素或近期服用的某些药物(如生物制剂),这些物质可能与试剂中的单克隆抗体发生交叉反应而影响检测结果,如未进行相关研究也应提供相关警示说明。
(1)生物安全性警告:接触到的临床样本、质控/校准品、实验废弃物等材料应当作为潜在传染物进行处理,并且采用符合法规的预防措施对其处理。
(2)有关仪器设置的警示,如:流式细胞仪未经正确校准、荧光渗漏未行合理补偿以及检测区域(设门)未精确定位,则可能产生错误的检测结果。
(4)针对某些白细胞浓度过高或过低的情况,在样本处理时需采用的特殊处理方式,如血样稀释或细胞浓缩等操作。
(5)试剂特殊成分或操作使用试剂危害性的警告及注意事项:如叠氮化钠、甲醛等;使用不当的处理方式。
拟定产品标准应符合国食药监械〔2007〕229号和国食药监械〔2007〕60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另外,对于国产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应参考《中国生物制品规程》(2000年版),将拟申报产品的主要原材料、生产工艺及半成品检定等内容作为附录附于标准正文后,并在正文的“产品分类”项中引出该附录内容。
该类产品注册检测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准确度、线性、精密度、染色稳定性等相关指标,具体要求的设置应参考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如有)执行,企业标准要求不得低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对于首次注册产品,申请人拟定申报产品的产品标准后,应当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可的、具有相应承检范围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进行连续3个生产批次样品的注册检测。
对于已经有国家参考品的流式细胞检测项。